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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发布时间:2018-09-18 13:20:0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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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省人大常委会督办“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重点建议
 
昆明市检察机关“春蕾”巡讲团走进校园,开展以“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教育活动。
 
    本报记者  瞿姝宁/文 杨峥/图
 
    近年来,时有校园欺凌事件见诸报端,每每引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平安校园建设仍任重道远。“必须多方联动、完善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为孩子们营造健康安全成长环境。”今年初,省人大代表张云川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督办的建议之一。
 
    代表关注
 
    校园欺凌现象需高度重视
 
    2016年,一篇网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刷爆朋友圈,文中一位母亲控诉自己10岁的孩子在学校遭到同学的欺凌,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和争论,“校园欺凌”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同年11月,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校园欺凌作出了含义界定和防治处置指导。
 
    “文山州广南县4名少女殴打1名少女要求脱衣拍照。”“玉溪市通海县高中生冲突,致2死7伤。”“昭通市盐津县一中学女生在寝室被9名同学殴打视频曝光。”……近年来,我省多地也相继曝出影响较大的校园欺凌事件,这让从事教育工作的张云川既心痛又着急。
 
    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首尔发布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报告,指出全世界每年有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欺凌。“校园欺凌现象成因复杂,涉及群体敏感,在各国都是社会治理难题。”张云川认为,防范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不仅只是学校的责任,应从综合治理的层面入手,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各方责任,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怎样?我省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教育、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履职如何?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率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昆明市部分中小学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并召开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办理情况汇报。
 
    调研组提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综合防治机制;学校、家长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希望通过各级各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通力协作,为广大青少年营造出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
 
    完善措施
 
    构建综合防范和处置机制
 
    “我们要把办理这一代表建议的过程,变为一个完善措施、解决问题,从而提高我省教育工作质量的过程。”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德荣在座谈中介绍,近年来,我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健全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防范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工作不断深入。今年,省教育厅联合11个部门出台了《云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我们在工作中要突出防范在先,遏制不良苗头。”赵德荣介绍,方案明确,各学校应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的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小组,制定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制定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同时,要求中小学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引导中小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在加强警校合作方面,各地公安机关把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开展了“护学安全岗”建设等活动,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校园及周边,确保上下学时段和重点路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如何有效教育惩戒依然是当前的工作难点。”赵德荣坦言,很多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如何界定性质、惩戒从宽还是从严让很多学校十分“头疼”。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处置则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下一步,进一步完善惩戒、救助、专门教育等配套制度体系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赵德荣说。
 
    各方参与
 
    共同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2017年底,西山区检察院与昆明市西山区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对昆明两所普通中专、一所职业学校、一所普通中学、两所小学共计1300人开展了问卷调查,并于今年初发布了《中小学校园欺凌现状分析及检察机关参与干预体系建设项目报告》。
 
    报告显示,在“受欺凌和欺凌行为”一栏,只有33.7%的同学表示从未受到欺负。报告通过数据分析得出,除了青少年身心发育不健全、家庭教育偏差和社会不良影响以外,竞争、缺乏自信、维护荣誉这三个因素也是导致校园欺凌的重要原因。
 
    “孩子出现了问题,首先要反思成年人。”省司法厅副厅长齐金岭说,出现校园欺凌现象是全面、深层次社会问题,破解难题必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
 
    “首先仍要筑牢家庭防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黄为华认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应加强引导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省民政厅厅长助理罗军说,缺乏家庭教育和情感关爱是农村留守儿童成为校园欺凌高发群体的重要原因。今年,省民政厅联合多个部门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工作。
 
    “建立长效、稳定和约束力强的综合防治机制离不开参与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力。”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志敏说,通过此次督办代表建议,既看到了成效,更看到了希望,相信通过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认真履职、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我们一定能向校园欺凌说“不”。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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