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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一村民小组长 掩耳盗铃贪污低保金被查
      发布时间:2018-11-23 14:06:5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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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奶酪”岂容“蝇贪”啃噬
大理市一村民小组长 掩耳盗铃贪污低保金被查
   
  “很震惊,现在还有这样胆大妄为的村民小组长,竟然把‘黑手’伸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贫困群众,掩耳盗铃贪污低保金,简直是骨头上刮油,必须严惩不贷。”大理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张琮说。
    让张琮“很震惊”的是大理市凤仪镇三哨村委会石老仁村民小组组长冉某某涉嫌贪污贫困群众低保金的案子。今年4月25日,大理市纪委监委收到凤仪镇纪委转来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该镇三哨村委会石老仁村民小组组长冉某某涉嫌贪污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谢某某低保金的问题。4月26日,大理市监委对冉某某实施监察调查,冉某某贪污低保金的真相迅速浮出水面。这是大理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以来,全市首例非党员、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职务违法案件,标志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取得新进展。
    “在监察调查中,冉某某对贫困户低保金发放政策及享受条件、发放对象、发放程序等说得清清楚楚,真不敢相信贪污低保金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说起调查过程,大理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的办案人员指出,身为村民小组组长,协助上级做好本村民小组贫困户的扶贫工作、让每一分扶贫资金惠及贫困群众是应尽之责,但冉某某却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间,冉某某抓住无民事行为能力、无自主生活能力的谢某某确定为低保户之机,利用手中职权,在负责发放低保金存折过程中,擅自将谢某某的低保金存折截留后放置于家中,认可和默许妻子汪某某支取低保金存折上的低保金38笔共计18100元。
    冉某某如此胆大妄为,源于其侥幸心理。“谢某某对是否领取低保金之事说不清道不明,而自己是村民小组组长,代谢某某保管低保金存折是顺理成章,就算上级前来核查,自己也有机会和借口进行搪塞和隐瞒。”正是抱着这样的错误思想,冉某某一步一步滑向违法深渊。在凤仪镇民政办、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干部对谢某某享受低保金落实情况的核查过程中,冉某某编造各种谎言,成功地隐瞒了自己的违法真相。
    “妻贤夫祸少”,冉某某妻子汪某某本应做丈夫的“贤内助”和“廉内助”,然而,在私利面前,她却成了推波助澜之人。据办案人员介绍,汪某某为交女儿学费,第一次私自支取谢某某低保金后,见丈夫没有制止,胆子变大,只要每月低保金一到账,就明目张胆到银行支取。一次,汪某某到银行支取谢某某当月低保金后,发现存折上还剩10元钱,又再次进银行将钱取光。近3年的时间内,汪某某先后38次跑到银行将谢某某的低保金取得分文不剩。
    掩耳盗铃,只是自欺欺人,最终逃不过法律严惩。通过对冉某某开展监察调查,大理市监委查明了其贪污谢某某低保金的事实,并于今年8月28日以冉某某涉嫌贪污罪将其依法移送大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9日,冉某某被责令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贪污资金全部退还并存入谢某某低保金账户。
    “我以自己不是党员为借口,放松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利益面前,丧失了原则和底线,没有管好配偶,毁了自己,害了家庭。希望大家以我为鉴,教育好家属,管好自己,忠诚履职。”面对违法处罚,冉某某悔不当初。
    “蝇贪”不除,其害如“虎”。张琮表示,大理市将充分发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功能,积极探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不断加大对“蝇贪”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利益。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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