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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财政政治责任
      发布时间:2019-03-18 13:51:1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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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财政政治责任
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筹集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坚决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也是底线任务,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3月7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就脱贫攻坚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正是最吃劲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绝不收兵。要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再发出的动员令。对于财政部门来说,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方针政策,必须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筹集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坚决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财政部门扶贫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刻阐述了解决贫困问题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的短板和难点。必须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更大决心、更精准思路、更有力措施,采取超常措施,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和显著成效,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云南与全国一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云南仍然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脱贫攻坚难度最大的省份,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坚中之坚。云南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作出系统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已经明确了政策措施、路线图和时间表,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对财政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尽锐出战。财政扶贫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肩负着政治责任,也肩负着部门职责。必须切实加强党对财政扶贫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和方针政策。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要求,统筹组织领导各项财政扶贫工作。组织精干有力的专门班子,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到位。
 
严格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加大投入、强化监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筹措,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创新方式,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和分配使用监管,确保各项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效果。
 
认真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坚持不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落实财政部门政治责任的重要前提,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立行立改,迅速整改,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
 
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坚持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近年来,云南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云南省2018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9亿元,其中,省级46亿元,增长40%。2019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增加云南扶贫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0亿元,增长30%以上。
 
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云南各级财政部门要肩负起政治责任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立足自身,不断加大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一是全面落实省级财政职责,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年度增幅不低于中央财政的增幅,规模不低于中央财政的30%。足额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资金,增加安排生态扶贫资金。二是强化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我省2018年实施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实质性整合,整合省级以上财政涉农资金370亿元,效果较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级“不敢整、不能整、不会整”的问题。要进一步从制度、年度计划、项目库建设运用和扶贫成效考核上强化整合、完善整合,统筹用好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指导督促州(市)、县级财政尽力而为,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通过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四是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推动金融和社会各方面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通过落实相关扶贫税收政策,运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扶贫信贷投入,激励社会有关方面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五是统筹用好定点扶贫、东西部合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困难群体,中央和省级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政策向迪庆、怒江、昭通、曲靖北部、红河南部山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五场硬仗。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加快脱贫步伐。
 
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效益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根据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既要有针对性的整改,又要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机制;既要确保资金全部规范地用到脱贫攻坚上,又要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一是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有效解决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近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运用。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年度扶贫计划和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库使用,加快扶贫资金使用进度,整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过大问题。三是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扶贫资金和资金使用全过程。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加快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完善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公众监督。五是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督检查。在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监察,加大扶贫领域腐败、作风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作者系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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