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社会 > 正文
《昆明市志愿捐献 遗体管理办法》施行
      发布时间:2019-01-06 13:03:04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浦美玲) 今年1月1日起,《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4日,昆明市红十字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和说明。
 
    《办法》共21条,首先明确,“志愿捐献遗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捐献给医学和科研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捐献遗体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近亲属将其遗体捐献给医学和科研事业的行为。
 
    《办法》明确了捐献者执行人的范围,指捐献人在办理捐献时指定的人员或单位,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当天,昆明医科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成立,成为昆明首家可接受遗体捐献的站点。
责任编辑:董明强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