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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奖励11名举报线索群众
      发布时间:2019-04-03 17:07:5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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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当刘女士接过2万元奖金后,她神情坚定地说:“为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大胆举报,我的选择是对的。”当天,昆明市公安局对第二批11名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査证属实的群众进行集中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万元。今年3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曾对首批6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进行奖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确立“警情下降、治安好转、群众满意、队伍清纯”的目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线索排查务必更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对外公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4小时举报电话,公开向社会征集24起涉黑涉恶案件的犯罪线索,并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发动,印发张贴“举报奖励两个通告”85万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万份,做到宣传发动全覆盖。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以“两周三查”重点整治为载体,推进严打整治综合战斗体系建设,围绕中央确定的10类和云南省确定的17类打击重点,深入到各领域、各行业开展线索排査工作。截至3月25日,昆明警方共摸排线索2300条,全部按要求、期限进行了核查。

昆明警方表示,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的群众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迅速查处、严厉打击;对检举揭发的群众,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现金奖励。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记者 熊明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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