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至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审查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等法规案及单行条例,审议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专项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此次提请二次审议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草案)》充分吸纳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部门、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条例草案条款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义界定、社会参与、群众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条款,提高条例草案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在审议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围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