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在昆明召开。
《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是我省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贯彻实施《条例》,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培根铸魂、守正创新要求,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机制,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座谈会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落细落小,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社会科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社科普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省社科联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动《条例》内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社科普及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套衔接,细化落实任务目标,保障社科普及工作正常开展;广泛开展好科普活动,打造社科普及工作品牌。
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委党校以及从事社科普及工作的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
(记者 吴清泉 王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