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云关注 > 正文
昌宁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实现农民稳定增收
      发布时间:2019-08-05 09:17:05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炎炎烈日,让地处低海拔河谷区的昌宁县柯街镇热浪滚滚。但炎热挡不住当地农民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劲头,走进田间地头,到处都是忙碌劳作的场面。

刚刚从育苗棚里钻出来的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永华,虽然热得满头大汗,但脸上却洋溢着笑容。

“一家一户小打小闹赚不到钱,传统方式种植赚不到钱,松散合作方式赚不到钱。只有把所有菜农联合起来,‘抱团取暖’才能大获全胜。”李永华说。今年刚好不惑之年的李永华是土生土长的柯街人,2009年他牵头成立了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周边140多户蔬菜种植户为社员,联合起来以优质的蔬菜货源和真诚的服务赢得了市场的认可,并通过开展新品种试验、统一技术标准,认证无公害蔬菜基地5000余亩,申请注册了“橄榄河”商标,逐步走出了“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实现合作社年销售量在1万吨以上,销售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 2017年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国家级示范社,成为了当地及周边乡镇蔬菜产业的“联合舰队”。合作社还将200余户贫困户吸纳为社员进行管理,实现贫困户社员户均增收在8000元以上,所吸纳的200户贫困户社员中有197户在2018年底实现脱贫摘帽。

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只是昌宁县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典型。近年来,昌宁县始终立足于山区农业县的实际,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紧紧围绕有劳动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的目标,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股权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科学实施项目,打造出了一批带动增收脱贫、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产业“联合舰队”。目前,全县62个贫困村至少组建了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24个村(社区)中有122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合作社,220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除10户因无产业、无劳动能力等原因不符合新型经营主体覆盖条件外,其余22012户全部由544个合作社覆盖带动。

“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是实现农民稳定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昌宁县供销社主任王国相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从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农民群众的参与能力、农产品的竞争能力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不断提升合作社的发展质量,打造更多的产业“航母”和“联合舰队”,让新型经营主体在脱贫成果巩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不断拓展,带动更多的群众“抱团”闯市场、“抱团”奔小康。(本报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吴再忠)

责任编辑:杨景涵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