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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9-09-04 09:37:4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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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人民代表主体地位,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肩负神圣使命,代表各族人民认真履职尽责,交出了一份“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的合格答卷。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发展完善代表工作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县级人大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重新制定选举法,推动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就此开启新改革和新发展。

“从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之初,就开始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介绍,在1980年省人大常委会刚建立时,就两次致函当届省人大代表,要求每位代表每个季度有重点地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一次情况,并将每次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寄送有关代表征求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拓展代表工作,在实践中初步形成了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提供有关材料、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视察或调查等工作规范,完善改进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工作方法,为云南发展汇聚民意、集中民智。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颁布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了云南省相关实施办法;1999年,《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后处理办法》出台,保证了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2004年,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这是我省首次召开全省性代表工作会议;2005年,报请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2011年修改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将基层人大代表作为联系重点;2015年,召开中共云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助推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围绕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视察,也是我省代表工作的一大特点。1980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就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了视察,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代表视察。从1985年起,每年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就作为一项制度坚持延续下来。每次视察活动都形成视察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落实,让代表们的意见“掷地有声”。

自1979年以来,我国共依法实施了11次乡级、10次县级和8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选举,成为我国人民民主的成功实践。1981年,我省首次完成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云南地方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阶段。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把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重复发扬民主有机结合,制定相关办法或实施细则,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了历次全省县乡人大直接选举顺利完成。

当好代表为人民

人民选我当代表

“为民所呼、为民代言,这是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省人大代表邱德齐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邱德齐是一名来自教育战线的代表,履职多年来,他聚焦教育工作和民生领域,提出了不少代表建议,围绕“大力发展开放教育,提高云南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加大校园黑货打击力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教育问题进行建言,积极为教育事业发展鼓与呼。

在邱德齐看来,“监督推动”也是人大代表应发挥的作用之一。2013年,他了解到昆明某小区200多名业主的民事判决书被“晒”到多个网站(业主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宅地及门牌、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均被泄露)一事,为此分别向省、市法院系统就规范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提出了意见建议,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4年,全省法院系统出台了规范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的意见,明确要求不得公开当事人相关信息。

曾有群众向邱德齐反映某市某机动车检测站在车辆年检中存在刁难车主、索取好处的行为。经过实地调查证明情况属实,他及时向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后经査实,该检测站相关人员已被依法追究责任。

人民当家作主,代表履职有为。多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份份反映民情民意、贴合发展实际的建议意见,推动着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向前迈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

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从最初重视及时交办、及时办复、要求反馈,到1984年开始区分“议案”和“建议”,逐渐建立承办、督办、反馈机制。通过相关规定和办法,每年召开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统一交办会和协商改办会,健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代表满意度不断提高。

服务大局、为民代言,各级人大代表将展现更大作为。“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必须当好群众的贴心人。”2018年新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格茸拉木表示,要发自内心地为人民多做实事,为家乡发展多出谋划策,不辜负人民重托。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支持保障代表履职

“没想到此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除了‘听’和‘看’外,还能有机会‘说一说’。”

“如果代表建议办理没成效,特别影响基层代表的履职信心。希望继续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工作实效。”

“基层减负还需加大力度,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今年7月底,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期间,一场小范围的座谈会也同时举行。参会的是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8位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主题就是听取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时了解到的突出问题。参加座谈的侬建国代表说,面对面交流的形式特别好,能够把基层的声音带到省里,这对履行好代表职责也是一种鞭策。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人民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国家机关与代表的联系不断密切——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基层调研时召开代表座谈会制度,增加参加视察、执法检查的代表人数,建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有效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督促和支持省级“一府两院”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联系群众工作档案,支持全省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搭建“代表联络工作站”等平台,实现代表活动阵地在全省乡镇和街道全覆盖,全省10.62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与35.93万名群众建立了经常性联系。

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得到不断加强——认真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落实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健全代表退出机制,督促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夯实——着眼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县乡人大修改县级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乡镇人大议事规则,支持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完善机构设置,依法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职责,破解县乡人大建设难题,促进县乡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多措并举、多点发力,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我省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代表作用发挥更加有效。

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典型速览

宋万永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的建议》

——由原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办理,2013年5月,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筹集20亿元,8年共筹集160亿元以上,着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四大工程”的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俸力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由省民政厅主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协办。省政府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将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为十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的20项工作之一,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同时,组织编制《云南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任晓丹代表提出的《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由原省卫生厅主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协办。在现有政策条件下,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选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费并享受财政补贴。同时,决定自2013年起,省级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人数从2008年底确定的基数调整为2012年底的37390人,增加补助人数4149人,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明确了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和责任,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同时,通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明确乡村医生承担项目任务的比例,完善和规范村级一般诊疗费政策等措施,稳步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

诸丽娟等10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多州或多县旅游区域规划合作的建议》

——省级有关部门协调建立了“三江并流”区域旅游合作联席会议,召开了4州(市)、14县(市)会议专题研究,研究成果已经纳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促成省政府出台了“三江并流”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将有力推进“三江并流”区域旅游发展开发。

李自恒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建水县曲江火车客运业务的建议》

——原昆明铁路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业务处室拟定办理方案措施,开展实地调研和论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玉蒙铁路曲江站客运业务于2016年5月15日正式开通,方便了各族群众的出行,促进和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黄薇霖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

——由省民政厅主办,省教育厅等9家单位协办。通过认真承办、督办,推动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刘然代表提出的《关于小区电梯安全的建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保险经纪公司等第三方机构连接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与保险公司,共同做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同时,积极推动省政府研究相关管理规定,努力构建“互联网+电梯安全监管”模式。

梁文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支持力度的建议》

——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办理,扎实开展实地调研、现场面商、专题座谈,省财政在2013年至2017年补助规模年均增幅14%的基础上,2018年下达各地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4.03亿元,增幅达到24%,有效支撑了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杨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一村一幼”工作扶持力度的建议》

——省教育厅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将临沧市临翔区列为2018年“一村一幼”试点县(市、区),召开全省“一村一幼”推进现场会,由省级财政安排试点经费1000多万元。

责任编辑:叶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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