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云关注 > 正文
坚持不懈强自身 与时俱进谱新篇
      发布时间:2019-10-22 09:54:11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省人大常委会40年来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保障依法履职——

坚持不懈强自身 与时俱进谱新篇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进程中,地方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打铁还需自身硬”。40年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严格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不断推进政治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建设,提高了履职水平,保证了履职效能。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盛世华诞,举国同庆。10月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怀着激动与喜悦的心情,通过电视直播集体收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盛况,共庆共和国70华诞。“中国的昨天已经写在人类的史册上,中国的今天正在亿万人民手中创造,中国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让大家激动不已。“70年辉煌成就,让伟大祖国屹立于世界东方。身处这样一个新时代,我无比自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王云说,新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作为一个人大工作者,将更加努力工作,为祖国繁荣昌盛添砖加瓦。

伟大思想引领时代前进的脚步。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引领中国发展前进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意见;重大工作和重大活动,事前向党委请示,事后向党委汇报;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各分党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了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调人大工作必须服务全省大局,增强履职本领,加强自身建设,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看家本领。常委会党组带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办公厅党组和各分党组成员,并在常委会会议期间邀请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同时,精心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第一时间传达中央和省委重大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同力。

 

完善制度健全组织 规范人大依法履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回顾40年发展历程,我省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不断完善规范的历程。

省人大常委会从1979年底设立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各项履职制度。1984年制定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程序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制定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暂行规定》,1986年制定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等工作规范,逐渐形成了省人大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工作条例、立法条例、监督条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进入21世纪,围绕贯彻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常委会制度建设的22件法规进行梳理,修订了9件法规,制定了14个规章制度,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各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等工作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不断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迈进。

进入新时代,要适应新要求、新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以改革创新促履职交出了一份新答卷。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把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改革要求,着力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批改革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出台了一批重要制度性规范——修改了立法条例,分批进行立法授权,增加了15个地方立法主体;制定和修订了法规立项办法、立法技术规范、立法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凝聚社会共识;修改了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研究制定和修订关于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依法议事的水平和效率……

40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从无到有,不断增加,逐步健全。

从1979年底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开始,到1980年1月设立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981年设立了省人大常委会政法、财经、教科文3个委员会,发展到后来有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农业、教科文卫、选举联络、环境和资源保护、外事华侨、法制、预算等常委会工作委员会。2019年初,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相关决议,再次调整完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设置,决定设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与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以及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至此,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增至9个。

 

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树立机关优良作风

 

“提高履职水平,首先还得提升自身能力。”不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现,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学习机制更加健全,学习内容政治性强、含金量高。

本届省人大换届后新当选代表占74.21%、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占69.8%,迫切需要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突出践行“工作要实、作风要硬、纪律要严”的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和相关法律为重点,组织360名新任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培训班,并组织前往浙江等地考察学习;经常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集中学习,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工作本领。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学习、自我提升的脚步从未停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介绍,回顾40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委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始终注重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代表对宪法法律知识和各方面知识的充实,着力提升履职本领,提高履职水平。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立法培训班、机关干部培训班、“学习教育讲堂”专题讲座、读书活动……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升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流机关要有一流作风。近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持续改进作风,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省委巡视监督,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整治。

今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和机关党的建设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主题教育和业务工作取得双丰收,促进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

加强自身建设,焕发生机活力。省人大常委会将努力在新时代创造新的业绩,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董婵娟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