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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
      发布时间:2020-06-13 04:49:4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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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已印发。方案明确,今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选择2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方案坚持“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选择符合各地实际、群众易于接受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方式方法,开展垃圾就近分类工作,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设施。坚持农民主体,结合村庄人口规模、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工作。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选择一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农户参与意愿高的村庄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模式,总结推广成熟做法,逐步向面上推开。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试点村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明确责任区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引导农户逐步形成分类意识和行动自觉。

方案明确,按照“五分法”,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进行分类。试点村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筐、箩),包括存放可腐烂垃圾的垃圾桶,存放可再利用垃圾和可燃烧垃圾的垃圾筐(箩)。(记者 王淑娟)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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