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113个集体、506名个人。其中,云南1个集体、8名个人获表彰。
云南护理队(方舱)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云南省中医医院主管护师文光芬、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何健林、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陈敏、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副局长(云南省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静、云南省肿瘤医院主管护师饶燕、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袁丽萍被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太平社区卫生服务站宋云花和昭通市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寸田村卫生室陈健被追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