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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启动反恐怖主题宣传季活动
      发布时间:2020-04-16 03:53:2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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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省反恐办、省公安厅启动为期3个月的2020年“全民反恐 共筑平安”反恐怖主题宣传季活动。同时发布实施新修订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此次反恐怖主题宣传季活动紧密联系我省反恐怖斗争实际,聚焦“全民反恐 共筑平安”主题,通过网上推广应用“反恐宣传小程序”学习答题,网下深入群众宣传发动,为全面打赢反恐人民战争、营造更加有利的反恐防恐社会氛围。

省反恐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活动期间,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反恐宣传公益短信,设计宣传形象标志,制作宣传样品资料,全面推动全省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同时,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各行业、各单位全面行动,认真履行《反恐怖主义法》赋予的法定宣传教育职责,教育、交通运输、水电油气、物流寄递和火车(高铁)站、机场、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边境州(市)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当地实际,突出地域、行业、民族特色,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新修订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明确,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活动的;二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的;三是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四是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是购买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杀伤性器具以及其他准备行为的;六是组织、运送、引带涉恐人员偷越国(边)境或转移藏匿,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人员等有关情况;七是其他涉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线索。

《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实行重奖。群众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可以通过拨打“110”、发送短信至“12110”、 信件投递等方式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在查证及案件侦办工作中起到的作用和效果,对举报线索划分等级、评定奖励,奖励金额从500元起,最高可达100万元。(记者 尹瑞峰)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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