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云关注 > 正文
云南省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平台“云智溯”上线
      发布时间:2020-12-01 05:11:42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11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通告》,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云智溯”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并运入的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云智溯”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追溯数据,并使用“云智溯”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在我省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云智溯”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2020年12月1日起,使用“云智溯”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方式上传数据。“云智溯”目前已上线运行并提供多种登录方式,可直接使用电脑访问网页地址(https://llspzs.ynaic.gov.cn),也可在微信中搜索“云智溯”小程序进行手机端操作。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用户注册时,可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云智溯”为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服务热线:0871-68199860。

《通告》要求,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保证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可追溯。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云智溯”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对于未按照“云智溯”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云智溯”电子追溯码。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通告》要求全省相关政府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督促引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使用“云智溯”,确保“云智溯”有效运转。(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董翔宇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