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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购物放心 退货无忧
      发布时间:2020-10-05 04:36:1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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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通贵中心的电话提请退货,贵中心同志第一时间受理,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及时有效地与我及商家沟通。目前退货工作完成,退款已打入我的账户。”8月14日,一名来大理旅游的深圳游客花3万多元买了一个翡翠挂件,回到深圳后,她担心价值与价格不符,于是想退货。她与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取得联系后,及时办理了退货手续,顺利拿到退款。

“30天无理由退货,大理市说到做到。”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王庆华介绍,大理市于2019年4月15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率先成立了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并投入运行,中心下设飞机场、火车站、大理古城南门游客中心、喜洲游客中心、双廊游客中心5个现场受理点,为游客提供现场退(换)货服务。今年1月至9月15日,该中心共办理“一机游”平台退货1299件。

“中心与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并充分征求涉旅经营商户意见建议,形成《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退(换)货管理制度》。”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姜磊介绍,中心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明确退(换)货流程,把30天无理由退货诚信经营的承诺落到实处,使退(换)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州政府专项垫支100万元,支持中心用于游客与商户就退(换)货未达成一致情况下的先行垫付,确保游客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和妥善处置。”王庆华介绍,退(换)货消费者不直接面对商家,只面对监理中心,由监理中心面对商家。“这样做的好处是斩断了旅行社与购物点之间的灰色利益,确保了游客的权益。”

在大理古城旅游度假区游客中心退(换)货受理点,值班人员罗倩正和同事忙碌着。“我们这里申请退货的商品受理范围是在大理市范围内购买的旅游商品。”罗倩介绍,受理条件一是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二是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三是出示购买商品销售单据。“只需满足这3个条件,轻松退货无烦恼。”

今年疫情期间,由于快递停运,导致游客无法及时寄出退货物品,很多游客担心超过了退货有效期。为更好地服务游客,大理市决定只要是在30天内登记,均为有效期,货品完好无损、票据齐全,快递业务恢复营业的情况下寄出货品即可。此举得到游客一致好评。(记者 博达)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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