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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认真落实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换货”措施服务游客
      发布时间:2020-10-06 02:46:0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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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退款的那一刻太激动了,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倾听和热情服务,以后我一定告诉身边的朋友到腾冲游玩放心购物!”这是成都游客钟先生收到退货款后给腾冲市旅游购物退货中心工作人员写来的一封信。

今年2月12日,钟先生到腾冲旅游期间,在一家销售玉石的店铺花了2304元购买了一尊黄龙玉佛,回到家后觉得有裂纹,随即致电腾冲市旅游购物退货中心反映情况。中心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安抚钟先生,一边迅速与商家联系反映情况。商家表示裂纹其实是石纹,并承诺给钟先生退货。

“我们按照‘一个中心三个点’的模式,先后设置了腾冲市旅游退货监理中心总部服务点、热海咨询点、和顺咨询点、机场咨询点,开通了腾冲市旅游退货监理中心专线,方便受理游客退换货诉求。”腾冲市旅游购物退货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腾冲正在逐步完善A级景区等游客集中区域咨询服务点,让游客体验更便捷的服务,及时处理游客旅游购物退换货诉求。

“腾冲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退货监理中心先行垫付游客的购物退款。”腾冲市旅游购物退货中心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旅游商品如有游客申请无理由退换货,经售货企业(店)核实各项信息后,自收到游客商品之日由退货监理中心先行垫付完成退款,售货企业(店)在3个工作日内到退货监理中心拿回退货商品,并将垫付的游客退货款存至退货监理中心专用账户。

据悉,自2019年4月腾冲市旅游购物退货中心成立以来至今,共接到退换货申请627件,涉及金额578.5万元,游客和购物企业在48小时内100%达成共识。(记者 杨艳鹏 李建国)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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