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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收支呈恢复性增长
      发布时间:2021-05-08 04:10:2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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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对全省88个脱贫县组织实施的国家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

相关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84元,增长20.6%,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0.4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结构看,工资性收入是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4元,增长34.6%,对增收的贡献达60.6%,拉动收入增长12.5个百分点。随着疫情防控效果的持续显现,脱贫县农村劳动力复工比上年同期提前,获得的工资收入明显增加。同时,省委、省政府倡导就地过年,对留岗工作人员给予经济补偿、发放留工福利、开放旅游文化资源等,员工到岗和企业开工的情况好于往年,助推工资收入大幅增加。

此外,农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及消费扶贫助推经营净收入增长。一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34元,比上年增加158元,同比增长14.7%,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27.1%,拉动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救济、补助及农村养老金提高促进转移净收入增长。一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63元,比上年增加70元,同比增长10.2%,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12%,拉动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

从消费情况看,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9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2元。总体来看,受疫情防控成效持续显现和春节假期的影响,居民消费的信心得到不断提振,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全面带动了消费支出的增长。(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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