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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无理由退货”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
      发布时间:2022-07-21 03:56:0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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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无理由退货”是我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开创性举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到今年6月底,已成功为游客办理退货45545件,涉及退货金额2.98亿元,游客处置满意率超99%。“30天无理由退货”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针对“30天无理由退货”提出,优化完善诚信评价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旅行业新型监管机制,营造旅游市场“优胜劣汰、奖优罚劣”的竞争格局。

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经营主体合法、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无论是自由行还是团队游,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且符合“不是定制类商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等”退货条件的,都可以通过“游云南”App和“游云南”小程序的“我要退货”功能,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申请退货。同时,在全省机场、主要火车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的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可进行现场退货。

今年,“游云南”平台携手京东快递优化了退货功能,帮助游客实现一键下单、上门取货、便捷退货。目前,全省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和游客集中区域设立130个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记者 王欢)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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