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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经济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发布时间:2022-05-28 04:44:35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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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指导意见》

对新经济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提出对新经济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将于6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其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和探索建立与新经济模式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制度的总体要求,以及实施分类监管、坚持过罚相当和纳入信用监管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优化准入和退出环境、加强行政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措施,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数据监管及营造舆论氛围的相关要求。

据介绍,《指导意见》包含《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和《承诺书》两个重要附件,两者贯彻落实国务院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的要求,并把告知承诺制作为《免罚清单》适用环节,对首次或轻微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免予行政处罚,但进行告知和警示,自觉承诺不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中列举了23项首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和13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明确了适用条件和依据。(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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