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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
      发布时间:2022-06-25 06:37:30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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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日前,省政府制定出台《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从深入开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力纾困扶持措施、落实工作机制三方面提出19条工作要求,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

深入开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提出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要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融通协同发展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七大活动。

围绕加力纾困扶持措施,提出要加力资金支持,加力减税降费,加力房租减免,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加力降低经营费用,加力金融支持,加力稳岗就业支持,加力创新创业支持,加力优化政务服务。其中,在减税降费方面明确,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在加力金融支持方面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为确保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方案》明确,要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政银企个”融通的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要强化调度监测机制,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实行“日监测、周调度、旬督查、月小结”,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要强化督办评估机制,对各州(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记者 朱丹)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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