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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 依法能动履职 服务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22-12-25 04:22:4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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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时节,一项带着民生温度的司法举措为农民工带来阵阵暖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是云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等要求的具体举措。”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这项举措中,全省民事检察部门紧盯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存在生活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达3个月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拒绝出具欠薪凭证等案件,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参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提升办案质效,加强诉源治理。自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连续3年全国第一,帮助3万余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3亿余元。

民事检察的担当作为体现在诸多方面。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民生,不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以民事检察和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云南检察机关在积极行动。

近日,省检察院与怒江州检察院上下联动、共同调解,合力拆除“心墙”,促成一起长达6年之久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和解。居住在泸水市的刘某与欧某系好友。刘某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欧某为其提供部分借款以解燃眉之急。经营危机过后,刘某付给欧某十几万元费用。此后,刘某认为多给付了费用,索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未果后,刘某申请了检察监督。

怒江州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调取双方经济往来的银行流水,认为二审法院认定双方的借款金额与实际不符,将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承办检察官调卷审查后认为,本案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均为口头约定,且双方对借款以及好处费数额也约定不明。如果继续诉讼,不仅不能取得办案成效,还会加剧朋友矛盾。于是,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在掌握到案件具备和解条件的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视频、电话沟通,精心制定了化解矛盾促和解方案。省、州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巧用检察监督的和解机制,息诉止争,化解了双方当事人6年的诉讼羁绊,双方最终签订和解协议。

这样的案例,在云南检察机关不胜枚举。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融入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着力提升和解质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省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复查监督案中,历经多次诉争后各方当事人仍难以达成赔偿共识。面对难题,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期望、违约责任主体的偿付意愿及实际偿付能力等因素,以案结打开法结、以事了解开心结、以人和根治症结,与相关部门密切联动,最终促成案件和解。该案纠纷的化解,得到云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点赞。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万余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22件、抗诉改变率达9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2件,发出检察建议9455份。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和解81件,支持起诉案件和解1.1万件。民事检察的能动履职,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显著增强。

本报记者 陈晓波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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