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州市 > 正文
红河州取消政府集采项目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2-05-14 05:34:40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在全省率先实施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设置和收取的新举措,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4月19日,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州财政局下发《关于取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集采项目投标保证金设置和收取的通知》,其中明确,红河州辖区内凡是组织实施交易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新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不再设置和收取投标保证金。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政府集采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根本上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减轻参与交易企业的负担,为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以及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提供了有力保障。据统计,2021年,红河州共向企业收取政府集中采购投标保证金3281.2万元。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设置和收取举措出台后,预计每年将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3000多万元。

据悉,红河州将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记者 李正雄)

责任编辑:罗宇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可信网站身份验证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