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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发布时间:2023-04-20 04:20:3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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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91%的站点出现气象干旱 我省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4月18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将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4月17日18时,省气象台发布干旱橙色预警,当前我省大部地区以重度及以上气象干旱为主,其中昆明、曲靖、楚雄、大理、丽江、文山、玉溪、红河等地有特旱,预测未来7天,大部地区气象干旱仍将持续或发展,以重特旱为主。根据《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省防指决定于4月18日12时,将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今年1月以来,我省降水持续偏少,平均气温偏高。全省平均降水量32.9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64.1%,为近10年来同期最少。全省平均气温14.1℃,较常年同期偏高0.9℃。据省气象部门最新监测,全省91%的站点(114站)出现气象干旱,较1月1日干旱站数增加84%(52站),其中68%的站点(85站)为重特旱。经会商研判,预计4月下旬至5月,我省大部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雨季开始期较常年为正常至稍偏晚,雨季开始前,大部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土壤将持续退墒,滇中大部、滇西和滇南局部旱情仍将持续或发展。

省防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响应行动,进一步加大抗旱力度,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牢牢守住群众饮水安全底线,最大程度减轻旱灾损失。(记者 朱丹 陈云芬)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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