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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百日攻坚”
      发布时间:2023-08-31 02:58:49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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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百日攻坚”

年底实现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清零”、县级城市消除60%以上目标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在普洱市召开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现场推进会,聚焦年底实现“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清零’,县级城市消除60%以上”目标,打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百日攻坚战。

2022年,我省组织4个专项组80余人赴全省26个城市,对建成区内260余条河道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核实录入国家监管平台城市黑臭水体34条,督促指导涉及任务的10个城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并科学编制《“一河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持续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完成治理2条,工程进度90%以上10条、60%以上18条、25%以上4条,当前整治任务仍然艰巨。

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地相关部门观摩学习普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经验和成效,听取各城市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强调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乘势而上,坚决打赢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百日攻坚战。要求各地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百日攻坚”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系统治理,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紧盯投入,压实资金筹措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拨付,引导社会资本,保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资金需求。紧盯进度,压实牵头整治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城市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河道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工业和种植业等,精准施策,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海绵城市、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改造等相关项目,完善流域综合协同治理体系。紧盯成效,压实水质监测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3项指标水质监测,持续跟踪水体水质变化,确保治理成效。紧盯管护,压实河长巡河责任,做好黑臭水体治理、管护工作,严禁垃圾、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从雨水口直排入河,切实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记者 朱丹 通讯员 李平辉)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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