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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完善政策体系 抓好重点群体帮扶
      发布时间:2024-07-28 04:13:4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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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

调整完善政策体系 抓好重点群体帮扶

近日,《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该文件调整完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分类援助及退出机制,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就业援助措施。进一步健全我省就业促进机制,打通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政策体系,坚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实施细则》共6章32条。从就业援助对象类别的划分,就业援助对象认定、退出条件的明确,就业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就业援助工作的监管指导等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解决各州(市)在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从省级层面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进行统一。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就业困难人员调整为7类人员,即进行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年满50周岁男性和年满40周岁女性以上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细则》将失地失业农民、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完整性。同时明确了已实现就业、主动撤销援助要求、不具备援助资格、应取消援助、户籍迁出我省5大类12种退出援助情形,首次界定了我省退出就业援助的条件,这为各州(市)细化操作指引提供规范和依据。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继续加大政策供给,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三年行动计划等促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多渠道、精准化促进就业。(记者 李海球)

责任编辑:孙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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