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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33届夏季奥运会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科研教辅人员和有关单位奖励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24 03:28:32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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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33届夏季奥运会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科研教辅人员和有关单位奖励的通报

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云南运动健儿积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在赛场上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参与了3个大项12项次的角逐,时隔12年再度在奥运赛场上夺金,多个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云南增添了光彩,为实现体育强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云南力量。根据有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科研教辅人员和有关单位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一、给予运动员刘浩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张俊、张德顺、吕先景、陈雨乐、伍志帆、杨绍辉、唐欣、崔利宏、范继文、张国伟、陈和林等11名运动员、教练员记功奖励。

三、给予科研教辅人员孟志军、赵旭、何杰、童卫松嘉奖奖励。

四、给予云南省松茂体育训练基地记大功奖励。

五、给予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记功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切实提高训练和比赛水平,加快人才培养,高质量做好新一轮奥运会备战工作,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带动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蓬勃开展。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中国体育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为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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