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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采取四项措施——抓实学习教育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08 14:45:25   来源:云南日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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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省采取四项措施——抓实学习教育督导工作

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安排,省委决定派出4个督导组对12个地方和单位进行督导。为切实发挥好省委督导组作用,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督导能力建设,推动督导工作扎实开展。

专门部署统一思想认识。5月29日,召开省委督导组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培训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和省委工作要求,对开展督导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把握督导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开展培训厘清督导重点。5月29日,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讲解督导工作重点,明确督导工作要求。系统梳理党中央和省委对学习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汇编学习教育文件供督导组学习使用,便于督导组系统了解掌握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督导组围绕学习研讨、警示教育、问题查摆、集中整治、开门教育、严防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等7个方面开展督导,并提出25条具体督导要求,为督导组逐项逐条勾划督导重点,帮助督导组准确掌握督导关键点、核心处。工作专班总结提炼历次主题教育督导做法经验,向督导组讲授工作方法,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督办问题、听取汇报、参加会议、明察暗访、联合督导等7种方式开展督导,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尽快找准工作定位、把好工作节奏,及时有效开展督导。

介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主动对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分别为督导组介绍所督导地方、部门、单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问题线索,便于督导组提前全面掌握被督导地方、部门、单位情况。省纪委监委提供所督导地方、部门、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及以下干部因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情况,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线索等;省委组织部提供所督导地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提供所督导地方、部门、单位学习教育问题查摆清单,以及网络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整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面上学习教育推进情况等。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点对点介绍情况、沟通交流、提供材料,帮助督导组提前掌握所督导地方、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症结,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规范标准确保督导实效。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制定《省委督导组工作手册》,对督导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工作重点、工作纪律等进行规范,确保督导工作标准统一、步调一致。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对督导组提出从严从实要求,统一进驻时间、规范进驻程序,并进一步明确督导组的职责任务、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到市县联动、同题共答。建立运行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联络服务督导组,每周对督导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各督导组结合所督导地方、部门、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纪律要求等,把严督实导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个人、每项任务,有力推动全省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王丹

云南日报-云新闻编辑:戴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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