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要闻云南 云新闻 观点 云关注 州市 文体 辐射中心 云视觉 信息公开
首页 > 要闻云南 > 正文
云南“9+1”法规体系 织密湖泊生态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6-02-23 03:45:07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云南“9+1”法规体系 织密湖泊生态保护网

● 截至2025年底,抚仙湖、泸沽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阳宗海保持Ⅲ类水质;滇池全湖Ⅳ类水质,主要指标达近30年来最高水平

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云南聚焦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地方立法为抓手,探索重点高原湖泊系统保护治理的法治化路径,构建起“一湖一条例”和“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的“9+1”法规体系。截至2025年底,抚仙湖、泸沽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阳宗海保持Ⅲ类水质;滇池全湖Ⅳ类水质,主要指标达近30年来最高水平;杞麓湖、异龙湖实现脱劣,云南高原湖泊水生态稳中向好。

云南有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异龙湖9个重点高原湖泊,流域面积仅占全省2%,却集中了全省七分之一以上人口,是全省人口最密集、经济最活跃、粮食生产最集中的区域,贡献了约四分之一的地区生产总值,其保护治理关乎全省可持续发展大局。由于这些湖泊均为封闭型、半封闭型断裂构造型湖泊,水体置换周期长、环境承载力低、生态敏感且自我修复能力弱,治理难度与保护压力远超一般水体。

面对治理难题,云南历时3年集中修订9个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并出台《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构建起“一湖一条例”和“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的“9+1”全流域法治保障体系。

在法规修订的过程中,云南将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及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管控要求纳入条例,以三类功能区替换原有三级保护区,推动政策转化为法规制度。统一各条例框架、原则和核心制度,解决以往法规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同时坚持“一湖一策”,针对阳宗海砷污染、程海生态补水等具体问题细化专项防控措施;针对泸沽湖跨川滇两省的特点,与四川建立协同立法机制,实现“同湖同标、一湖一法”,为跨区域湖泊治理立法提供了样本。

2025年5月,《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针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法治监管触角从湖泊延伸至入湖河道,实现“河—湖”全链条管控,与9部湖泊保护条例衔接,筑牢全流域联治法治根基。

“9+1”法规体系的落地实施,推动重点高原湖泊治理体系深刻变革。治理理念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两线三区”管控要求全面落地,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165.8平方公里,是原有一级保护区面积的2.8倍;治理路径从末端治理向系统施治转型,严格按照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水生态的思路,推动治理单元从湖泊水体、沿岸排污口,全面延伸至入湖河道全流域,实现流域治理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治理格局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拓展,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将河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构建共治网格,探索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高原湖泊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云南将围绕国家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化“9+1”法规体系的实施与完善,做好相关立法的衔接与储备,持续提升湖泊保护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重点高原湖泊永葆生机活力,为全国湖泊保护治理提供更多“云南样本”。(记者 王淑娟)

责任编辑:孙重远
云南日报网 滇ICP备11000491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n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1999.11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1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