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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
      发布时间:2026-05-14 03:09:56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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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我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类施策、靶向发力推进污染物减排,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十五五”时期,我省将继续以PM2.5浓度下降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持续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减排。

我省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完成钢铁行业在产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监管,确保完成改造企业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落实减排效益;高质量推进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到2028年底80%的焦化、水泥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完成每小时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燃煤、燃生物质锅炉。引导符合产业政策的大型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工业炉窑、锅炉设备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依据问题性质和企业实际,制定“一厂一策”措施,按照“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原则进行分类整治。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提高设施治理效能;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确保治理设施运行工况正常。进一步挖掘多污染协同减排潜力。

全省将大力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及挥发性有机物蒸发排放控制等工程,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探索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加强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物质储罐排查。在确保安全生产情况下,逐步取消化工、制药、农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非必要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系统旁路。

以国家明确的39个重点行业为基础,我省将坚持“企业自愿+政策引导”,结合云南产业特点,推动钢铁、水泥、焦化、有色、化工、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开展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优化评定审核、跟踪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评级企业的日常监管。推动落实差异化环保、财政、金融、价格激励政策,激发企业污染治理提级改造内生动力,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此外,我省还将推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通过建立全面的污染源底单、统一的核算方法和形成统一的数据底座,形成覆盖全域、体系完整的大气污染源及温室企业排放底单,精准识别大气及温室气体排放热点区域及重点行业,为建立精准、科学、有效的减污降碳策略奠定可靠数据基础。我省将在今年完成滇中7个州市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的基础上,力争“十五五”中期实现全省覆盖。(记者 胡晓蓉)


责任编辑:董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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