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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被处以罚款后仍强占房屋,结果……
      发布时间:2026-01-22 09:13:57   来源:云南日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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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释法丨被处以罚款后仍强占房屋,结果……

1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5个拒执罪典型案例。

杨曌 摄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对于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公然对抗的被执行人,刑罚是最后也是最有力的保障。

下面这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为所有试图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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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云南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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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某、代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屋抗拒执行

【基本案情】

禄丰市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李某、张某某、代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案涉房屋腾空返还原告薛某、郭某,并支付自2015年3月21日起至房屋返还之日止每月500元的租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主动搬出案涉房屋,张某某、代某某拒不腾退,执行法院责令二人于2025年5月30日前搬离,二人明确表示拒绝搬离,执行法院对二人分别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二人拒不缴纳罚款并继续强占案涉房屋,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

【裁判结果】

禄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代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经法院采取罚款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腾房义务,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张某某、代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义】

拒不腾退房屋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拒执行为。本案张某某、代某某经采取罚款强制措施后仍拒不迁出房屋,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张某某、代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张某某、代某某漠视法律、对抗执行的行为,既是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本案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彰显了司法公信,具有较好的教育引导意义。

【法官解读】

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维逸:

生效裁判的权威必须通过刚性执行来维护。“张某某、代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二人在被处以罚款后仍强占房屋拒不腾退,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判处实刑。

此类判决彰显了司法不容挑战的底线,确定了“以刑促执”的鲜明导向。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容亵渎,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王熠

通讯员:杨帆 鲁思言

审核:赵婷婷

责任编辑: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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