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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要把“城中村”5年重建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幸福工程”、“德政工程”,使这一城市建设管理的“难点”变成城市发展的“亮点”、市民关注的“焦点”,变成经济发展新的投资“热点”。随着这一重要决策的下达,昆明城中村改造工作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城中村改造将在5年内完成

昆明市将按“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的动态管理机制,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

主城4区要注意政策统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中村”改造氛围,把“城中村”改造的组织程度提到最大化,把各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化,把“城中村”居民的积极性调动到最大化,培育市场引导力、组织社会参与力,运用法律和制度约束力,发挥党政推动力,4管齐下,形成合力,引入市场机制,注重人性化拆迁、有情拆迁,广泛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发挥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推动“城中村”改造重建工作。

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在于城中村居民的支持和理解,以及拆迁补偿政策的制约。全市有336个城中村,农房建筑面积有3800多万平方米。用一组数字作比较:这两年昆明城市商品房建设面积每年约为500万平方米左右,那么城中村农房建筑的面积就相当于7到8年商品房建设的总量。

按照城市的规划布局,建城市的新社区,把绿化、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社区配套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都要在城中村片区拆迁过程中体现出来。

昆明市不久前制定了“城中村”5年重建工程计划,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规划、区级实施,统一设计、各具特色,优化布局、完善民生的要求,全面改造“城中村”。

按今年确定的任务,今年是10万人左右,如果把5年的都算进去的话,统计居民是76万左右。

老百姓的房屋面积如何保证,今后的收入怎样保障等,是昆明市委、市政府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我们会保证居民最直接的利益。

拆迁补偿等政策指导性意见月底就会出台,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最迟所有的政策要在3月底前全部出台。

改造的大原则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在改造和重建中我们会把城中村周边片区的土地一并整合起来,作为城中村重建的土地用地,从而让社会赢、村民赢、企业赢。政府不追求任何赢利,我们在设定政策时就很明确,涉及到城中村改造与重建的很多收费性项目都要免掉。按照张祖林市长的要求,就是要让企业得利,要让村民拆一次,富一截。

违法投诉

为让市民更好监督城市规划,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前日公布投诉电话,市民如果发现城市建设中的违法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昆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3135276、3194144;  五华区人民政府:13508711000;  盘龙区人民政府:3329736;  官渡区人民政府:7169110;  西山区人民政府:13808712345;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8188872;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275029;  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6501131;  呈贡新城管委会:7481108。

图集

危害

近年来,在昆明市主城“城中村”内出现了多起房屋建筑倒塌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由于“城中村”基础设施普遍不完善,基本的环卫设施缺乏,卫生状况较差,影响了居住者和周边群众居住环境和健康水平。
“城中村”的一些出租房还成了滋生“黄赌毒”的温床、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的地下加工厂、危害公共安全的一些危险品的聚集地和超计划生育的集中地,有的还成为违法犯罪的庇护所和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地。
“城中村”的无序建设,影响了社会公平,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人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存在着“别人建,我也建”,唯恐吃亏的心理。

昆明主城“城中村”的现状

根据2003年的调查,我市主城建成范围内共有村庄288个,涉及村民约21.9万人、7.75万户,村庄占地面积约28km2,建筑面积2276万m2。在这288个村庄中,约有50%为“城中村”,50%为“城边村”。其中在二环路以内共有村庄66个,全部是“城中村”。总人口约34500人、14200户,总用地面积4.25km2,占整个二环路内总面积的9.4%,总建筑面积600万m2,平均容积率1.43,户均建筑面积429m2。

我市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呈现如下特点:
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有多达288个村庄,涉及村民约70000多户,21万多人,而且从城市核心区到城市边缘均有分布;
我市“城中村”的平均建筑容积率0.8,二环路内达1.43,有相当一部分村庄的容积率在2.0以上。部分交通条件好,靠近市场的村庄甚至高达4.0。远高于一般的城市居住小区1.8的容积率,改造的难度很大;
从“城中村”的分布看,二环路沿线的村庄建筑密度最大、容积率最高,而且增长的势头十分明显;
“城中村”、“城边村”常常利用土地的区位优势,大量出租集体土地,2004年违法用地清理的8000余宗,近13万亩土地,大部分发生在“城中村”、“城边村”。同时,“城中村”的违法建设较为严重,特别是当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时,许多村民把加层等违法建设当作获取高额补偿的一种手段。
“城中村”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出租经济发达,经济收入较高,许多村庄采取各种名目新建住房,但其旧村却坚决不拆,全部出租。“城中村”并没有随新村建设而得到解决。

“城中村”问题透析

根据我国法律,城市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村镇土地的所有权归村民集体所有。所以,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作为农民生产资料的农用地国家可以征用,但作为农民生活资料的宅基地却难以征用。虽然《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但实际上,当土地的使用功能在“城中村”集体与城市总体要求之间一旦发生矛盾时,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差异的问题就越显突出。
“城中村”是由于城市快速发展,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转换过程中形成的产物。在城市的建成区内,本来应该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但由于管理体制并没有及时随着地域的城市改变而变更,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使,管理缺位,乱搭乱建,违法建设成风,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无人过问。
“城中村”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丧失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收入主要依赖土地出租租金和政府或开发商征地补偿金,村民家庭收入主要依靠集体分红和房屋出租收益,使得村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赖性和关注度都很强。
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为城市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也形成了对低质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市场。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只求有一个栖身之地,根本不在乎居住的条件如何, “城中村”住房往往成为他们的首选之地。加之农村基层组织的放任自流,对违法建设处理的不力,巨大需求刺激着“城中村”农民不顾一切地进行违法建设,任意侵占公共空间和道路,市政设施无人顾及。
我国广大农村长期处于一种传统文化状态,是一种礼俗社会,人们的行为往往依靠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和传统习俗来约束。当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城市时,一方面频繁的流动使传统的文化习俗、地缘关系、亲缘关系约束消失了,另一方面又缺乏城市社会的理性、法制约束。而城市缺乏对外来务工人员有效的管理与引导,城市生活的艰辛使得他们容易行为失范,从而“城中村”成为城市问题最为突出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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