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是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素有“高原明珠”之称,但是“风里浪花吹又白,雨中岚影洗还清”的洱海,曾一度遭受蓝藻侵袭,“母亲湖”的病变,敲响警钟,唤起了大理各族儿女深深的忧虑和思考。一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母亲湖”的全民行动开始展开。
自1996年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先后两次修订了《洱海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与之配套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大保护治理力度。目前,大理州又围绕到2010年洱海水质恢复到Ⅱ类的目标,打响了治理保护洱海的新战役。
洱海经验
洱海保护治理的经验在全国、全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国家环保总局调研组对大理洱海进行调研后认为,洱海保护治理成功的例子,为我国湖泊保护治理提供了经验,树立了一面旗帜。
“洱海经验”中,首先是坚持执政为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洱海之事无小事”、“洱海之水金不换”意识,而且把它切实落实到行动上;其次是依靠群众,大理州建立健全一系列有效体制机制,凝心聚力,将保护治理环境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让社会的积极性成为了治理洱海的强大力量;三是坚持科学治理,把治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实施“六大工程”进行全程治理,同时大理州聘请全国一流专家进行指导,加强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四是健全落实责任制、理顺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层层抓落实,治理措施、管理监督等方面到位,保证了整个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六大工程洱海保护六大工程:
洱海生态修复
环湖治污和截污
流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城镇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流域水土保持
洱海环境管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