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3年12月26日,云南省与广州市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正式启动,广州市开通44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省本级参保人员即时结算。标志着我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现从省内向省外的拓展延伸,有效化解跨省流动参保人长期存在的异地就医现金垫付压力大、办理手续环节繁多等实际困难。
我省与广州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首批对象为省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以下简称省本级参保人),根据两地网络运行等情况,将逐步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目前省本级参保人下列人员可以办理在广州市的异地就医,一是退休后异地安置在广州的参保人;二是在职长期驻广州工作的参保人;三是符合转广州异地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四是其他符合办理到广州异地就医的参保人。
异地就医的待遇为:持“省本级参保人”到广州就医住院结算时,按就医地(即广州)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准;按参保地政策执行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等其他医疗保险待遇。目前,广州市开通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等44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省本级参保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据介绍,2011年,我省参与签订了《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与海南省、湖南省和广州市、南昌市、南宁市、长沙市、成都市、福州市开展异地就医合作。由于我省在广州的务工人员、异地安置人员较为集中,转诊转院至广州的人员较多,且该市医疗资源丰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成熟等因素,因此首先与广州市开展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下一步将逐步拓展辐射范围。
(记者 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