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编 谭冰 制图
除银行等以资本信用为基础设立的27类企业外,工商登记不再提交验资报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启用新的文书格式和新版营业执照,取代过去繁多的营业执照种类及繁杂的文书格式等。我省从3月1日起正式启动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标志着全省工商系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重点解决市场主体从准入到经营各环节所面临的“门槛高、办照难、年检烦”等问题,以“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为原则,打造全新的营商环境。
改革启动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开局。短短一个月时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5460户,其中内资企业5967户、外资企业21户、个体工商户388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36户。新登记内资企业呈爆发式增长,企业户数同比增长67%、环比增长139%;注册资本同比增长71%、环比增长84%。登记窗口接待量大增,特别是业务咨询和名称核准出现井喷,全省工商机关共接待咨询11万余人次,预先核准企业名称9576件,同比增长187%。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工商系统推进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将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列为我省今年重点改革任务之一,需要我们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取得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省工商局局长张荣明介绍。下一阶段,我省将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断催生我省民间投资创业新活力。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二是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报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三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四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逐步实现网上注册、网上公示等便捷服务;五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公示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信用信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健全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在“宽进”的同时不断加强“严管”,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记者 张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