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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推动公车改革
      发布时间:2015-01-07 16:29:21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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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据报道,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谓“按期交卷”,但一些措施引发了热议,为接下来要进行的地方车改提供经验参照。在业内人士看来,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今后各地在公车改革中只有积极回应“顶层设计”,全面治理“车轮腐败”,大幅降低“三公”经费,更多地体现公平正义,才能不负公众对改革的厚望。

着眼细节 务求到位

谢建东

2014年底,中央机关公务员的最后一张工资条上出现了一项新内容——“车补”。这也意味着经过半年时间的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已基本完成。接下来,地方公车改革的大幕也将徐徐拉开。

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同的是,地方公车改革涉及面宽,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别较大,而且越到基层所面临的问题越多、越细,处理起来也可能更为繁琐。我省农村和山区面积广阔,地形和气候多样,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而且发展也不平衡,公务人员的交通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更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妥善处置、平稳推进,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机衔接。

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次深刻的利益调整。自去年7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来,中央带头改革、以上率下,车辆封存、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快速扎实推进,给地方改革作出了榜样。按照规定,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在今年底完成。能否以更有效的举措、更细致的工作推进改革,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和攻坚克难的决心。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地方的公车改革效果如何,取决于一些细致的问题。没车开了,司机怎么办?按照规定,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相关单位要建立问题反映的机制,畅通他们的表达渠道。补贴的标准和范围如何确定?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和消费水平有差异,不同单位,甚至同一单位不同部门,同一部门不同岗位下乡出差的频次、公务用车的需求都是不一样的。是按照统一标准发放,还是各地各部门采取不同的办法,需要认真调查研究。多余公车如何处理?特别要谨防一些部门另外组建租车公司之类的,新瓶装旧酒,如果通过拍卖处理,拍卖的过程是不是公开、公正,资金流向如何加强监管、要不要引进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如何具体落实等等,都是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公车改革不仅是要破除车轮上的腐败,更是要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约束特权、降低行政成本,巩固政府清正、公务人员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按照既定的原则目标,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倾听期待打磨细节,必定能有一个高质量的结果,将公车改革改好改到位。

关注公平 化解矛盾

吕好玫

有些公务人员抱怨车补不够用。对此,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社会上好多人还没这个补助,都是共产党员,这点困难还克服不了?的确,站在群众的角度看,发车补相当于发福利,无论发多少,够不够都是相对的,不应过多抱怨。车补发得不多,可以不打的,多乘公汽、地铁。何况,单位的公务人员有车补这项福利,而社会上还有一些人没有这项福利,照样为人民服务,为党工作。再说,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是身外之物,不明白这个道理,追名逐利地互相攀比,会感到活得太苦太累。

然而,在提高觉悟减少抱怨的同时,对于合理的公平诉求应该正视。中央单位车补按级别分三档分配到人,于是问题出来了。一方面车补按照级别高低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是否公平,值得考量。领导干部用车主要是开会,下基层较少,开会一般在城里,可以坐公共交通工具;而一些基层公务人员下乡进村多,又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可乘。按级别发车补,对于工作多而领补贴少的基层公务人员来说不公平。另一方面,单位性质和工作特征不同,对车辆的需求也不同,有的单位经常要用车,有的单位一年到头基本不用车。不同单位用车频次不同却能享受相同的车补,确实难言公平。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可“适度补贴、不得变相发放福利”。中央单位这三档车补到底是“适度补贴”,还是“变相发放福利”姑且不论,但车补发到位后,公务人员是否因无车可乘而减少或压缩公务活动次数呢?如果每次公务活动都要自己出钱,那么为省钱,本来一个季度可开展3次调研活动的却可能只开展一次。如果没有相应对策,或许会助长基层公务人员的懒政行为。同时,为了省钱,一些单位公务人员会不会向企业借车,或者要求所管辖的单位派车呢?这个问题不解决好,还会助长腐败行为。

车改涉及诸多利益问题,在改革当中逐步完善制度,关注影响公平的细节,化解存在的矛盾,比空谈大道理更能服人,在这方面应尽量着力。

刚柔并济 方可见效

李智

自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以来,中国的公车改革已经走过了19个年头。然而,19年来困局难破。各地车改可谓动作频频,可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各地车改或无疾而终,或人去政息,更有在舆论压力下偃旗息鼓的种种案例,叫人扼腕叹息。

笔者认为,车改要获得真正成功必须“刚柔并济”,既要有严厉的硬性规定,更要有人性化考虑。

刚性车改要贯彻“两严厉”。严厉之一在于此次车改有了顶层设计,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指出此次公车改革为“取消型”,是此次改革高明之处。此次车改除特殊公务车之外的其他车辆必须从严控制,不使其成为例外于车改的一个制度“后门”,正因如此,此次车改被称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严厉之二在于此次车改中央设下了时间表——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中央层面公车改革现已“按期交卷”,接下来要进行的是地方车改。各省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展开。各省需采取不同措施,或是将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剔出“三公”经费,或是随着改革推进将年初拿出的预算经费用于“车补”及人员安置等,都体现了制度刚性。

车改之柔在于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车改”不应“一刀切”。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已经铺开,但各地车改步子较大,有的标准超过了国家规定,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有些地方的补贴标准明显高于国标,这是因为在个别地区试点时,就算是一时超标也不应算违规,但要逐步统一,慢慢回归于国家标准;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想要不冲破费用控制的红线,需要更多的措施来解决,但处置方式宜“柔”不宜“烈”,避免过于激进而使问题恶化。 

责任编辑: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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