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划局近日组织召开《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此次修订的重点主要涉及强化公共空间的组织、保护公共利益,体现规划布局多样性和彰显城市特色,解决好规划管理中底线控制与灵活性结合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用地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和乡村规划建设。
据了解,《修订稿》中明确《规定》与控规及专项规划的关系,强化控规在规划管理中的法定地位,适用于《昆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其他县(市)、东川区参照本规定执行。在《规定》基础上《修订稿》保留22条、优化调整49条、取消19条、新增2条,内容从90条减少到73条。调整主要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为增加规划布局灵活性,适当提高建筑密度;为丰富和鼓励各种绿化形式,结合园林部门实践经验,初步提出屋顶和底层架空绿化面积折算绿地率的建议规则;为保证非居住类公共建筑布局的多样性,在满足消防疏散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不再对建筑间距强制控制。按照“以人为本”和板式居住建筑舒适性较好的要求,明晰居住建筑的面宽控制、高低错落和点板结合的引导性要求。
《修订稿》还对办公和商业等类机动车停车设置标准进行调整,按照“交通分区”调控停车需求的原则,将二环、呈贡核心区范围内办公、商务和商业设施设置机动车泊位数量调整为《规定》的0.75倍;按国家规范调整、纳入铁路两侧围墙与铁路边轨的退距、加油加气站退距、中小学与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与其他设施的退距、高等级电力线路退让、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燃气工程内容、轨道保护范围、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内容。
昆明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各位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新规做出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记者 龙舟 实习生 曾显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