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街头,不时能看到电动车骑行人员为了出行方便安装的车载雨篷,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离地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能超过0.15米,长度不能超出车轮,后端不能超过0.3米,而安装了雨篷的电动自行车均违反了这一规定。而且安装雨篷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转向灵活性差,视线会被遮挡,致使驾驶人员对车辆的操控难度增加,特别是遇到大风和气流时,车辆更难把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雨篷引发的交通行驶安全事故并不少。目前昆明市正在针对电动车安装雨篷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有关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在电动车上擅自安装雨篷。
本报记者 杨峥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