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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将部分暂停和调整
      发布时间:2020-01-30 10:37:3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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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决定暂停和调整昆明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

通告说,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避免因人员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决定暂停和调整昆明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

一、停运时间

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二、停运范围

(一)城市公交:主城五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部分公交运营线路。

(二)轨道交通:地铁3、6号线全线,1、2号线部分站点。

三、保障范围

(一)城市公交:保留始发、终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昆明站、昆明南站的22条线路,沿途停靠站点正常上下乘客,运营时间6时至22时,行车间隔30分钟,并根据客流量适时调整发车。

(二)轨道交通:1、2号线执行昆明南火车站至北部汽车站运行交路,沿途停靠昆明南火车站、春融街站、南部汽车站、珥季路站、环城南路站、北辰站、北部汽车站7个站点,停靠站点乘客正常进出站,其余站点关闭停运。运营时间6时30分至22时30分,行车间隔30分钟。

(三)公交、地铁具体运行线路、时刻及停靠站点以昆明公交集团和昆明轨道集团公告为准。

(四)巡游出租汽车暂不执行轮休规定,仅限主城五区内运营。

(五)地铁6号线做好机场应急疏散准备,视旅客到达情况予以调度。

(六)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保障组的统一调度,优先保障农副产品、医疗物资、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市场供应稳定,满足市民生活需求。

 四、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暂时保留的城市公交车辆、地铁列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要严格执行消毒措施,每天不少于2次,驾驶员需佩戴口罩方可执行运营任务。

(二)凡乘坐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公交车的乘客需佩戴口罩。

(三)凡乘坐地铁的乘客需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责任编辑:杨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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