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嵩明百余师生旁听 庭审变身“普法课堂”
6月25日,嵩明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组织云南工商学院100余名师生旁听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涉毒案件庭审,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作用,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在校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庭审在庄严的气氛中正式拉开帷幕。
贩卖毒品罪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通讯工具多次贩卖毒品,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明知是毒品而多次向多人进行贩卖,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容留他人吸毒罪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彭某某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在其家中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节奏流畅,严谨有序。两场庭审中,两名被告人都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认识到毒品带来的危害,并表示了忏悔。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指控犯罪事实。其间,公诉人化身“普法老师”,让庭审变成了“普法课堂”,通过分析案情、以案释法,揭露了毒品的危害,引导大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自身行为,抵制毒品,远离犯罪。
云南工商学院学生袁春霞说:“让我们深刻了解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威严,让我们进一步增强了禁毒的意识,今天禁毒案件也有效地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真实案例,向师生们强调了毒品的危害性及禁毒的重要性,讲解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同学们拒绝诱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并就毒品预防提出了具体措施,呼吁学生自觉筑牢禁毒思想防线,切勿以身试毒、以毒试法。
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高立说:“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们检察机关通过旁听庭审的方式为大学生进行一次别开生面的禁毒宣传,让大家能够近距离了解毒品犯罪的危害,也能够体会我国刑法对于毒品犯罪的严厉打击,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
云南工商学院学生马艳婷说:“今天来到审理案件的现场,对我的专业知识有很大的帮助,我也希望以后能够像他们一样成为优秀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嵩明县将继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禁毒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进一步营造绿色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
云新闻通讯员:符娆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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