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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自费培训风波 整改后还需制度补课
      发布时间:2026-10-08 17:12:0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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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南丹县一名小学教师反映,自己上学期教学成绩排名靠后,被通知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交通、食宿需自费,还影响上课。南丹县教育局回应表示,没有按照教课成绩选教师,针对的是教学素养、专业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的教师。

9月27日晚,当地进一步发布通报,对关键问题一一回应。培训本身不收费,但要求参训人员自行承担交通、食宿费;部分学校调课不及时不科学;参训人员遴选方式不细致、不周全等等。通报在指出问题的同时也表示,已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纠正。事情得到澄清,当地的回应速度、处置速度均在线,问题也没有回避,这一态度值得肯定。

但此事不能点到为止,而应有更进一步的追问:何以至此?既然当地知道怎么做才是正确的,为何一开始没有按照正确的方式来操作?表面上来看,是当地的保障措施不到位、方案设计不周全、遴选机制不透明。实质上来说,是“管理便利优先于教师权益”的治理惯性使然。培训为何定在每周五下午?因为这样对教育部门组织更方便;费用为何让教师自理?因为这样对财政更省事;遴选标准为何不公开?因为一旦公开,可能会遭遇质疑和对比。由此可见,当地一开始的决策,完全没有站在教师的角度,而是站在“管理便利”的角度,都是为了让管理者更加省时省力。

相比起整改、纠正事情本身,更该被整改、纠正的是背后的治理思维与治理逻辑。教师群体,历来备受关注,其重要性和积极价值不言而喻。作为肩负神圣使命的一个群体,教师的教学素养、专业能力需要不断提升,开展一些专业的培训工作,确有必要;但同时,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不容忽视。也就是说,针对教师群体开展培训工作,必须科学合理地推进。那要怎么做呢?考验着各地管理者的治理智慧,但对于一些共性问题,必须提前做好做到位。

培训经费的保障,要严格落实到位。对各地教育部门来说,以培训方式提升教师素养是必需之举,也有助于提升当地整体的教育水平。各地应未雨绸缪,既要在前端做好资金的预算申请工作,也要在后端公布资金的执行流向,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应同步做好相应的督导工作,让“再穷不能穷教育”照进现实。只有钱到位了,各地在开展培训工作时,才不会本能地把成本转嫁给教师或学校。这需要一揽子工程,各个环节必须严丝合缝。

培训对教学工作产生影响的评估,应提前做好。涉及大规模的教师培训,必然会给各个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带来影响,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第一时间沟通协调,可用调课、不占用教学时段等方式科学安排培训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教师培训对课堂秩序的影响。在具体操作中,也应开门决策,多倾听一线教师的声音,让培训更能产生实质性的效果。

遴选培训教师,应遵循“可公开、可解释、可申诉”的原则。什么样的教师需要培训?培训什么内容?怎么培训?等等,各地教育部门都应有一整套科学合理、公开可查的依据和标准,不能把压力传导到基层部门或学校,让培训沦为变相的惩戒行为。唯此,教师们对培训才不会那么排斥,也才能让培训面向真正需要的人,进而为高素质教育人才的培养夯实基础。

整改不是终点,制度“补课”才是。一纸通报,可以平息舆论、纠偏问题,但无法改变教育系统运行的“老问题”和“老逻辑”。此次风波对各地来说,都能带来一定启示,那就是,基层教育治理的现代化,应体现在制度设计之初的科学合理性上。只有把经费保障做实、把影响评估做前、把遴选标准做明,才能让培训更加科学合理,也才是对教师群体和教育秩序的尊重与呵护,营造出更加优良的教育氛围。(龙敏飞)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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