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司法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作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作关于2025年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作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徐彬,秘书长李志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学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相军,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负责同志,省监察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同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有关法规案、单行条例、决定草案等。(记者 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