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各地干部群众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凝聚合力 同心筑梦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公布在我省各族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结合云南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大家一致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为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凝聚起各族群众同心筑梦、共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铸魂聚民心 共进新征程
精神是民族团结的灵魂,文化是凝聚人心的纽带。及时深入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后,我省各族干部纷纷表示,将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
“作为民族团结誓词碑诞生地,70多年来,宁洱各族群众同心向党、守望相助,以实际行动书写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篇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与誓词碑‘一心一德、团结到底’的誓言高度契合,让边疆民族团结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杨晓峰表示,他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为契机,用好誓词碑红色资源,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把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与文化传承,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这部法律为边疆民族地区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精神根基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强表示,法律第二章“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的条文立意深远、指向精准,特别是对“五个认同”教育和“五史”学习宣传教育的规定,为基层民族工作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
近年来,保山市扎实开展“五史”宣传教育,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非遗、传统村落等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国民教育、家风家教与城乡建设,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走进公共空间、融入日常生活,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不断巩固。李永强介绍,下一步,保山市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守护边疆稳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学法促交融 同心向未来
筑牢精神家园,更要推动交往交融。全省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将以法律为遵循,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让云南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凝聚情感、汇聚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的实施路径,为基层工作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法治框架。”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促进科科长李源认为,互嵌式发展重在权益保障与服务配套的精细化落实。未来将对照法律规定,在社区治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确保各民族群众享有平等权利,聚焦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向搬迁群众全覆盖,提升各族群众融入城市、共享发展的能力。推动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互鉴融通,在社区公共空间建设中融入中华文化符号。“我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依据,推动‘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健全跨区域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各民族实现全方位嵌入,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怒江实践样本。”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龙社区党总支书记汪源指着手机里表决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新闻报道,难掩振奋:“以后做民族工作,有了法律支撑,方向更明确,底气更充足。”近年来,金龙社区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建工作全过程,设立民族服务岗,开展各类民族团结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包含61名网格员的精细化管理体系。依托红军长征博物馆及“建塘锅庄”传习中心等阵地,社区常态化开展各族群众共跳民族舞蹈、共过民族节日的活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成为社区的生活常态。“法律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蹚出路子。”汪源说,社区将以法律为准绳,持续深化互嵌式社区建设,让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成为金龙社区最动人的底色,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雪域古城深深扎根。
齐心谋发展 谱写新篇章
交往交融是纽带,共同繁荣是目标。民族团结的最终落脚点,是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赴美好未来。我省各族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初心,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共绘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蓝图。
“国家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这为我们边疆民族地区的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李桥春表示,近年来,绿春县以“强基、产业、振兴、生态、民生”五维发展为抓手,有效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让各族群众在共享发展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下一步,绿春县将紧扣法律关于促进共同繁荣发展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与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边疆稳固、沿边开放深度融合,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以高质量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根基。
“这部法律是依法推进民族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为砚山县以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发展指明了路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马庆龙表示,近年来,砚山县始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统筹推进5项重点任务,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创工作格局,有效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下一步,砚山县将立足多民族聚居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律精神,促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以民族团结进步新成效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记者 刘宇丹 常旭辉 马喆 胡梅君 杨艳鹏 李寿华 贡秋次仁 黄翘楚 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