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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出台27条措施推动房地产发展
      发布时间:2026-01-24 03:53:58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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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曲靖市出台《曲靖市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因城施策推动“好房子”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刚性、改善性及外向型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全力推进“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建设。

《措施》围绕优化土地供应、项目规划、金融支持、项目管理、激发市场活力5个方面,提出了27条举措。

在优化土地供应方面,《措施》提出,科学调整新供应土地商住比,严格推行“净地”出让,并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价。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企业缴足50%后即可先行办理相关规划及施工许可,显著减轻开发企业前期资金压力。同时,支持利用专项债券等工具盘活存量土地,增强土地市场调控能力。

在优化项目规划方面,《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明确阳台、飘窗等附属空间的容积率计算规则,适度放宽建筑退让距离和面宽限制,并优化停车位配建标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大幅压缩,技术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升项目落地速度。

在优化金融支持方面,《措施》力度较大。自2024年10月12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步优化,推出“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可提取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提高绿色建筑及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至退休后5年等一系列惠民举措。同时,深化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确保合规项目“应贷尽贷”。

在优化项目管理方面,《措施》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保障购房者权益。大幅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将重点监管资金比例降至15%。明确“工抵房”不纳入预售资金监管。推行“证缴分离”以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并全面推行新建项目交房即交证。此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得以放宽。

在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措施》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产权车位(库)销售,明确其归属与处置方式。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并鼓励房地产企业围绕“珠江源头·旅居曲靖”品牌,建设高品质、适销对路的“好房子”项目。(记者 张雯) 

责任编辑: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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