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各类园区、口岸等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在大力支持各类园区、口岸发展方面,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滇中产业新区、工业园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力度。
2013至2015年,省财政厅筹集20亿元滇中产业新区建设专项资金,分三年安排到位,其中2013年安排5亿元,重点用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产业发展。
在中央的支持下,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建设。2012至2020年,每年给予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亿元综合财力补助;2013至2017年,每年分别给予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5000万元综合财力补助。2009至2017年,省财政厅每年安排2.2亿元,用于全省一、二类口岸和边民通道建设。
支持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我省围绕中央加大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定了《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拟从2013至2020年,8年投入161亿元,每年筹集不低于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中,争取中央支持10亿元,全省筹集不低于10亿元。
此外,财政资金还有力地支持了全省棚户区改造、能源保障能力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保证了中缅油气管道及配套项目顺利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