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圆梦奠定法治基石,这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奋斗目标,更是每一个中国人心中的美好愿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是为中国梦的实现树起的法治航标,也是一份有着具体实现路径、具体执行举措的法治中国“施工蓝图”。
诞生于历史节点的宏伟蓝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决定作说明时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大不仅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也为法治建设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表”: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担负实现既定目标的历史重任,基于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一系列现实问题、长远谋划、统筹部署的考虑,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今年1月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
中央成立了由习近平总书记任组长,张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两位省里的领导同志参加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今年2月12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文件起草工作历经8个多月。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全会决定。
整个文件起草过程既是发扬民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也是各方面智慧不断凝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