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科员沙新华操办乔迁宴席问题。2013年1月28日下午,沙新华在双江县竹林园餐厅设办乔迁宴席请客。宴请之前,沙新华本人向县纪委领导报告宴请事宜,县纪委领导明确答复不准宴请,并要求其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沙新华在领导多次提醒后仍然以本人及其妻子名义设办乔迁宴席宴请宾朋,共宴请231户,设宴席48桌,收取礼金25850元。鉴于沙新华在组织对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对所犯错误做了深刻检查,双江县纪委给予沙新华党内警告处分;双江县监察局对沙新华予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的问责。
省纪委在通报中指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堂堂正正、刚正不阿、严格执纪,才能硬起腰杆抓作风、查违纪;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纪律,才有执纪问责的威慑力、公信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这3起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切实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严肃查处并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袁纪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