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7月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我省制定下发了《示范区建设意见》,率先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实施了“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3年行动计划。从2013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个示范县市、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社区)和1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3年计划投入100亿元,打造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为全省示范区建设探索经验,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区创建格局。
仅2013年,我省加大资金争取和资源整合力度,投入700亿元项目资金,比2012年增加160亿元。深入实施《云南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十二五”规划》《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开展独龙族整族帮扶,以整村、整乡、整县、怒江州整州推进为平台,以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石漠化地区、迪庆藏区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为主战场,以资源大整合、部门大帮扶、群众大参与为抓手,系统连片全面地改善到乡到村到户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富民产业,提高了精准度和效果,去年减少农村扶贫对象100万人以上。
随着交通、水利、安居房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一大批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群众增收具有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沿边开放加大力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去年,民族自治地方实现生产总值4606.6亿元,同比增长12.4%,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两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民族工作领导机构,率先建立了民族问题专家咨询研究机制,率先开展了州、县、乡、村、户五级联创的示范点建设,率先制定了藏区民族团结进步地方法规和寺院民主管理制度等。3月20日,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规划,加紧研究制定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各民族共同全面小康的路线图;妥善解决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问题;着力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3年行动计划;坚持抓好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干部交流机制;积极推进民族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示范区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民族工作各项机制。
坚持“美美与共” 示范区建设展现民族风格
在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宾弄噻嗨”,在傣语里就是亲戚朋友的意思。对于景信镇回俄村的傣族群众依晃一家来说,附近的佤族、拉祜族同胞都是“宾弄噻嗨”,“打谷子啊,摘咖啡豆、犁地啊,我们经常请他们来帮忙。”村里有一个漂亮的泼水广场,每逢傣历新年,这里就成为周边各族群众聚会狂欢之地,傣族跳马鹿舞、拉祜族跳摆舞、佤族跳木鼓舞、哈尼族跳竹竿舞,“宾弄噻嗨”在一起相当愉快。
在示范区建设中,普洱市高度重视展现独特的民族风格。全省其他州市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沿边开放示范、团结幸福示范、绿色经济示范、散居民族工作示范、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等创建目标,涌现出贡山县独龙江乡、巍山县永建镇、昆明市金星社区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其中大理州和西双版纳州还被列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丽江市从2013年起至2020年,每年由市财政安排910万元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突出丽江民族工作特色,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形成民族文化与旅游互促发展的良好态势。楚雄彝族自治州出台了《示范区建设112示范创建工程方案》,重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植和民族文化提升等内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如今,示范区建设成为凝聚云南民族团结正能量的重要载体,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民族群众积极参与进来。曾在60多年前树立起“民族团结誓词碑”的云南,如今又在绘就着一幅团结进步的美丽画卷。
云南日报 雍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