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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
      发布时间:2014-07-16 10:11:53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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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山高谷深,老百姓常常要面对严重的地质灾害。

人们对生命的珍惜反映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对地质灾害认识的程度反映着社会发育的水平,对灾害防治的人、财、力的投入则反映着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近年来,云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观念不断变化,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也从21世纪初的每年数百万元不断增加,到2010年达到了历史新高——4800多万元。然而,“十一五”期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口死亡和失踪人数达575人,年均115人。地质灾害依旧具有数量多、分布广、高易发、增长快、危害重的特征。云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根本局面没有改变。

忧百姓之忧,虑百姓之虑,解百姓之困,铸百姓之安。省委、省政府决心加大力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0年11月,省政府率全国之先,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大防治投入、建立健全规划、深入开展调查评价、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隐患动态巡查排查、提高分类治理水平、提高应急能力、提高科技防灾水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十项重大措施”作了明确要求,实现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的转变;2011年以来,每年汛期前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2013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通知》,对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分工、监测员制度、工作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事项之一。出台并实施《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期间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迎来了重大历史机遇。

基本情况

山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

Ⅶ级以上烈度地区占国土面积的84%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占国土总面积的78.68%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22469个,其中因自然因素引发的20526个,人为因素引发的1943个;滑坡约占隐患总数的75%

防灾目标

我省被列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省,省委、省政府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出台并实施《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

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比“十一五”期间降低15%,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20%

十项重大措施

● 加大防治投入

● 建立健全规划

● 深入开展调查评价

● 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 加强隐患动态巡查排查

● 提高分类治理水平

● 提高应急能力

● 提高科技防灾水平

●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完善工作机制

2013年

投入省级以上资金104122万元,开展了73个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搬迁项目;州(市)级统筹使用8亿元,开展了441个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235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搬迁6015户16818人。

2014年

全省地质灾害情况:

截至7月10日,全省已发生地质灾害74起,造成27人死亡、41人失踪、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633万元。

地质灾害高发期:

6月上旬至10月上旬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理区域:

1.怒江中上游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2.澜沧江中上游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3.金沙江中上游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4.金沙江中下游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5.巧家—东川—寻甸泥石流滑坡高易发区

6.大盈江流域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7.红河流域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记者 朱丹 美编 刘一飞 制图 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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