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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4-07-23 10:05:24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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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建设中心村和特色村。以村庄布点规划为依据,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以农村社区化为方向,培育打造中心村和特色村。选择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较大自然村,优先考虑乡(镇)政府驻地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产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重点景区周边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城市规划区周边等有条件的村,改造提升一批中心村、特色村和传统村落。依托扶贫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库区移民、矿山环境治理和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项目实施,规划新建一批中心村和特色村。

3.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积极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快陡坡地生态治理,推进村庄绿化、庭院美化建设,对村、路、渠、宅“四旁”和公共区进行绿化,改善村庄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保护古建筑文物、特色民居、村内古树、大树、成片林地和文化遗产,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加大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力度。到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点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40%以上。分步开展沿路、沿江、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重金属对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的防治,加大污染源治理和监测,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严厉打击不达标排放行为,实施农村河道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农村塘坝清淤整治,着力恢复河塘功能,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加大土地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及擅自占用土地和非法采石取土等行为。

4.提升人居环境。实施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圈、改厕、改灶,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铺装水泥、石板、沥青、弹石等硬化路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提高农村人居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广泛开发和利用沼气、节能灶、太阳能等农村新型能源,普遍推广节水、节材、节能技术,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因地制宜采用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等技术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对现有农村给排水设施管网进行改造,实现管网入地。启动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坚持水量、水质并重。强化农村水源地保护,保障水质安全,健全水污染防治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交通便利地区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偏远地区采取灵活的减量化处理模式,严控乱堆乱放,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70%。引导农民单独建畜厩等附属用房或建养殖小区,实现人畜分离;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畜禽养殖粪便、农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力争畜禽粪便有效处置及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以电灯、太阳能路灯、风能路灯等多种照明形式互为补充,加快推进乡村路灯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亮化水平。

(二)建设富裕之村

1.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打响高原特色农业“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四张名片,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立足保障供给、生态涵养、休闲旅游等功能定位,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发展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支持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技术成果进村入户,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占比大于90%。大力发展乡村生态农业,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商品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到5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大力发展庄园经济。依托我省特色、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按照“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六有”要求,坚持走精品化、有机化发展路子,突出地理标识,加强原产地保护。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各具特色、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现代农业庄园,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精品农庄,积极打造在省内外、国内外叫得响的现代庄园品牌。

3.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民族特色和乡村文化,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每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发展1个以上带动能力强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1名以上农村科技辅导员,家家有科技明白人和增收致富产业,着力打造精品,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和城镇集聚,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以食品、生物药、生物材料、生物燃料、生物资源等为重点,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力争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5%以上。

(三)建设魅力之村

1.培育民族特色文化村。编制民族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充分发掘和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把特色民族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加快对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村落文化的抢救挖掘,加大对传统艺术、技艺、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传承和弘扬力度。

2.培育和谐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扬勤劳朴实的农村传统民风,逐步引入现代文明生活理念,积极营造美丽乡村文明和谐新风尚。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引导农民生态消费、理性消费。倡导厚养薄葬,绿色、人文、生态殡葬新风尚,积极推行生态节地葬法。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坚持全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大力实施边疆解“五难”文化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基层“两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建立覆盖乡镇的文化信息资源网络传输系统。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文体广场、文化室和文化大院建设,让文化阵地逐步覆盖中心村和人口聚集的自然村。引导城市文化向农村辐射,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曲”活动。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丰富农民体育生活。

(四)建设幸福之村

1.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民生水利,积极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水网建设,做到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重点向农村人饮安全、山区“五小水利”、“爱心水窖”等惠及民生的水利重点领域倾斜,全面解决国家规划内农村人口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以中低产田地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完善灌排体系,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推进以通乡油路和通村油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向农民集中居住点、农业园区、农村旅游点延伸,实现7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面。加强农村公交客运站建设,优化公交线路网络布局,确保“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美丽乡村示范点村村有安全饮用水,通电、通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通村到户。

2.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均衡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增加农村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采用对口帮扶、送教下乡、远程教育等方式,提高农村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推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差距,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继续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和保障水平。扎实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美丽乡村示范点村民有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3.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千方百计挖掘产业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人文积淀、特色产业等优势,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农村休闲旅游等第三产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和就业技能,确保农民非农就业稳定和收入水平提高。按照“放宽城镇户籍、同享城乡待遇、自愿有偿转变、分类协调推进”的要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有效增加农村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财产性收入,加大农民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民以房权换股权,以资金、劳务、物业权入股,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土地及房产资源,着力优化农民收入结构。美丽乡村示范点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全省中上水平,居于各州(市)、县(市、区)领先水平。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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