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把是否对党忠诚、可靠,是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衡量和考察干部“德”的重要标准和条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坚决纠正干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问题,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和山头主义。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开展“三超”问题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按照省的部署,对全州各级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及编外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改进考察方式。
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定期对全州所有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严查处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
积极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州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州委常委每年向州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结合《迪庆州、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各级党委内部制度运行科学规范;研究制定《加强迪庆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抽查各级班子“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四、制约发展方面
召开了全州城镇化工作会议,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作出了全面部署,规范土地征收审批和实施程序,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土地市场。
认真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对招投标核准和检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对房屋建设、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投标采取电子评标,降低了工程招投标人为干预因数。
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州目标督查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大力推进“森林迪庆”建设,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实行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超标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治、责令整改,对偷排直排、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的,实行挂牌督办。
成立迪庆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迪庆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在今年12月底前,开展对全州政府性债务底数全面清理核查;积极与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对接省统贷统还项目;建立债务风险监督和预警机制,采取多种方式途径筹集还债资金。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迪庆日报和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迪庆州反映。联系单位:中共迪庆州委巡视联络办;联系电话:0887-8222031;电子邮箱:dqzjwxsb@163.com。